泉港一中学生公寓楼及附属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泉港一中学生公寓楼及附属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泉港施招字****第**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获得或证明材料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投标保函的,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