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琅别院二期安置小区物业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nqqt******-***
二、项目名称:清琅别院二期安置小区物业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地球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龙翔路*号龙池花园*号楼
中标金额:叁佰陆拾捌万零壹佰陆拾柒元贰角整/三年(*******.**元/三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清琅别院二期安置小区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服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锦龙、田晨明、陆根平、李结虎、甘远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代理费:*****.**元;
七、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或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号楼或滁州市港汇A座**楼,联系人:李雪或王郑,联系电话:****-******* 或***********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dfe***-d***-*f**-ad**-****e*ed*f**.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bd*fea-dfd*-**e*-b**f-ad*de*e**da*.html)递交至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李雪****-*******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A座**楼
联系方式:王郑、***********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王郑
电话:****-******* 、***********
十、附件
*.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