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JS-[****]**-**(采购计划-【****】-*****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查干湖(大安片区)水污染源溯源识别、成因分析、治理对策和总体治理方案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包括水质等相关项目)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现变更为: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满足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包括水质等相关项目),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包括水质等相关项目)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现变更为: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满足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包括水质等相关项目),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现变更为: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
原招标文件:总则*.*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现变更为:
*.*.*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与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
原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表资质证要求
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包括水质等相关项目)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现变更为:
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包括水质等相关项目)。(响应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原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表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主要人员资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投标文件内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分,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投标文件内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安市水利局
地址:大安市
联系人:桂鑫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临江街盛世嘉园小区一期*号楼***铺
联系人:李雪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
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