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号,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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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项目 |
乌鲁木齐市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合并版报告-******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打印版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