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村镇供水有限公司****-****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村镇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建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村镇供水有限公司服务范围所辖范围内
*.*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村镇供水有限公司****-****年度供水安装及零星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第二次)
*.*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区域为重庆市璧山区村镇供水有限公司服务范围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不包含按国家规定必须单独公开招标项目)
*.* 投资估算(不含甲供材料金额):约*** 万元(按实施单位年度投资额暂定估算)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璧山区村镇供水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的给水管道安装、应急管道及经营性管道安装及迁改、户表安装及管网抢维修、办公区域日常维修工作等或招标人另行指派的零星工程,具体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上述招标范围中招标人能自主施工的由招标人自主实施,招标人不能自主施工的由投标人施工。
*.*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备注: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招标人派发的项目,超出合同有效期,招标人不再派发项目,同时未完工的工程需继续实施至完工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适当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合同到期后双方愿意继续执行合同可续签*年;缺陷责任期为*年(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完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标段的投标人均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须提供投标人近五年,即****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累计修建DN***及以上供水管道工程*km及以上或累计安装户表工程*****户及以上业绩。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璧山区村镇供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 |
联系人: | 谈老师 |
联系人: | 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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