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T************
二、项目名称:安徽科技学院滁州校区医疗服务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滁州市紫薇北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科技学院滁州校区医疗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安徽科技学院滁州校区医疗服务采购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年,*+*模式。合同签订后满一年,经采购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次,合同价格不变。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质量符合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寿山、闻春锦、王广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科技学院 (地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号,电话:****-*******,联系人:黄老师)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科技学院
地 址:安徽省凤阳县东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飞/金晶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