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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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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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成都市青白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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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青白江区姚渡镇污水处理厂、龙王镇污水处理厂和**处分散的农村微型污水处理站进行设备更新和提升改造,其中**处为既有农村微污站的改造、*处为新增弥牟镇国光村*组农村微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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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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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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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范围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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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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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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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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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分。*、申请人近三年(****年*月*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和时间为准)具有*个中标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类类似业绩。*、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和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②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和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申请人以提供邮箱的申请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要求、不齐全或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申请人自行提供服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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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