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 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灵石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现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