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灵教竞磋(****)***号;LBGZ[****]***-ZC***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LBGZ[****]***-ZC*** |
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小学食堂服务劳务项目,拟选择*家供应商为学生食堂提供食材的加工与制作、保育、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午间休息安全保障等劳务服务。 |
河南省衡岭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城关镇新华路中段**号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服务标准 |
* |
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小学食堂服务劳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学年 |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佳俐(组长)、张钰、江潇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衡岭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青州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NOY**D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寻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地 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北角财富公馆西单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