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补遗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号)第(十八)条相关政策措施条款,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投标保证金”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做以下说明:
(*)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于提供了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的企业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企业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附于“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之后。
(*)未提供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的企业则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二、其余事项不变。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玉龙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鸿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