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渠二处中江县黄鹿自来水厂所持废旧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等资产整体转让
招标公告
四川省 | 德阳市 发布时间:01月18日
项目编号:GR2025SC1000316
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渠二处中江县黄鹿自来水厂所持废旧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等资产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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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R****SC*******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人民渠二处中江县黄鹿自来水厂所持废旧设备、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等资产整体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省人民渠二处中江县黄鹿自来水厂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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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其他事项:(一)主要资产分布情况及特点本次评估的所涉及的资产主要位于黄鹿镇宝塘村的厂区内,建筑物有配电房、办公室、倒班房、值班室、发电机、二级泵房、投药室均为一层砖混结构;构筑物主要有混凝土清水池、反应沉淀池、过滤池、砖砌沼气池、围墙、PE给水管、混凝土排污管、管网等;土地为位于中江县黄鹿镇宝塘村五社的一宗国有划拨公共设施用地,土地权证编号:江国用(****)第***号,面积****.**㎡;机电设备主要为发电机、水泵、监控设备系统;存货主要为管件阀门、PPR管材、配件等。(二)资产的权属状况、经济状况、物理状况 权属依据为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申报表及相关购置物合同、发票;该批设备使用年限较久,维护保养一般,仍可继续使用,有一定的经济折旧。 位于中江县黄鹿镇庆丰水库大坝右侧的厂房(老厂区)修建于****年。于****年停业有**余年,一直闲置未使用,设备房屋较陈旧。(三)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委估老水厂(位于中江县黄鹿镇庆丰水库大坝右侧)系****年*月由中江县水利局转让移交给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二处,四川省人民渠二处中江县黄鹿自来水厂未提供原修建管网相关资料,评估申报表仅提供****年黄鹿镇管网改造相关资料,本次评估管网按委托方提供的评估申报表资料进行评估。三、其他披露事项(一)本次处置资产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影响交易的情况。(二)本次转让标的中的土地、房屋建(构)筑物均按现状转让完成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三)本次转让标的中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成交后,受让方若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自行到当地有权机构办理。特别提示:建议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前,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的有权机构充分了解本次受让的土地、房屋建(构)筑物办理过户的相关事宜。(四)本次转让标的中的机器设备、存货类的数量、品质、状况等以踏勘现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质量、数量、品质等。(五)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及其它综合因素,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割,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具体地理位置、权证过户、租赁情况、抵押情况、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需施工,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装车、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八)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需施工,则装车、搬离运输、清场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搬离运输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申报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需做好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自转让方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之日起,受让方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转让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九)相关费用:*.本次转让标的中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在产权交易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标的中的车辆在交易中涉及的过户相关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涉及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经纪代理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费用等均由转让方承担。(十)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详细阅读公告及评估报告,踏勘完后需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凭《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网站上办理报名事宜。(十一)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成交价(含税价格)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十二)交接事宜 *.存货和设备交接 成交后,受让方应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赴转让标的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本次转让标的中的存货和机器设备办理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转受双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即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资产的处置。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交接 成交后,转、受双方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按约定足额支付完交易价款,转让方承诺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交易标的的交接,**个工作日内负责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物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本次转让标的中的土地、房屋建(构)筑物存在可能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风险。若受让方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不得追究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的相关责任。(十三)其他详见:《产权交易样本合同》、《资产明细表》。(十四)承诺事项 意向投资方在成功受让后,须承诺继续保证管道正常供水状态,不能中断供水。(十五)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双方签订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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