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内容
尊敬的供应商: 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清源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税务鉴证以及全税种税务检查、咨询服务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商榷函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包钢厂区)新体系办公楼
联 系 人: 王慧鲜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清源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税务鉴证以及全税种税务检查、咨询服务单源直接采购
*.项目编号
do********
*.拟采购项目说明
项目do********,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清源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税务鉴证以及全税种税务检查、咨询服务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标段 |
名称 |
服务期限(维检修项目为计划工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 |
聘请清源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税务鉴证以及全税种税务检查、咨询服务 |
自合同签订一个年度 |
按合同约定 |
***,***.** |
*.** |
*.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条件说明
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本项目单源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
a*.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招标后,响应供应商为一人,经委托单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批准;
*.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
内蒙古清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拟定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巨海商厦八楼东户
*.拟商榷的时间、地点
拟商榷时间及地点:具体采购人确定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杨霞****-*******;
业务部长:曹小艳 ****-*******
客服热线电话:***********;***********。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