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城水库水源地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水源地保护及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吕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市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吕梁市离石区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吴城水库水源地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水源地保护及河道治理工程)。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元)。*、建设地点:吕梁市离石区。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吴城水库水源地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水源地保护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现行工程施工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不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中;*.*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均可,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仅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