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北关街(黎阳路-金城路)道路工程和浚县北关街
(金城路-浚州大道)排水防涝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招标编号:YRDL-****-***
河南益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浚县北关街(黎阳路-金城路)道路工程和浚县北关街(金城路-浚州大道)排水防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施工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标段内容 |
投标报价 |
投标 质量 |
投标 工期 |
建造师 |
/ |
浚县北关街(金城路-浚州大道)排水防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雨水管渠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元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
*** 日历天 |
谢艳丰 |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
刘顺平 |
侯静威 |
侯静博 |
未红娟 |
侯海鹏 |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造价师 | |||||||
王寒寒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联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标段内容 |
投标报价 |
投标 质量 |
投标 工期 |
建造师 |
类似工程业绩 |
浚县北关街(金城路-浚州大道)排水防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雨水管渠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元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
*** 日历天 |
王素珍 |
/ |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
高若冰 |
肖秋花 |
王艳琴 |
王鑫坤 |
王战锋 |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预算员 | |||||||
魏金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嘉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标段内容 |
投标报价 |
投标 质量 |
投标 工期 |
建造师 |
类似工程业绩 |
浚县北关街(金城路-浚州大道)排水防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雨水管渠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元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
*** 日历天 |
吴志航 |
/ |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
王衫衫 |
常梦柯 |
李卫军 |
周怡轩 |
牛国伟 |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造价师 | |||||||
王兰芳 |
监理标段:
排名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监理服务周期 |
质量要求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元 |
程相哲 |
施工、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质保期阶段后续服务及工程竣工审计阶段的配合);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瑞建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元 |
岳标文 |
施工、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质保期阶段后续服务及工程竣工审计阶段的配合);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元 |
李明辉 |
施工、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质保期阶段后续服务及工程竣工审计阶段的配合);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
一、废标情况说明:一、二标段: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监理标段: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未通过。
二、发布媒体及日期: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 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浚县建设路中段
联系人:马睿洋
电话:***********
电子邮件:*******@***.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益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浚县民生路中段
联系人:康为强
电话:***********
电子邮件:******@***.com
监督单位: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丽
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益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