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华市曹宅集镇建设有限公司无人机全域巡检项目
拟采购的项目的说明:本项目围绕无人机硬件服务、日常巡检服务、云数据服务三大核心模块,构建智能化、高效化的无人机综合服务体系,通过部署四台固定式无人机场以实现对全镇的高效覆盖,助力乡镇巡检数字化转型,确保对曹宅镇全域的有效监控和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铁塔站址资源唯一性(唯一供应商):无人机巢需部署于较高的空旷区域、保证无人机起飞降落的安全和运行信号的稳定。结合乡镇无人机巡检的范围和要求,只有金华市铁塔公司产权的通信铁塔符合要求(金华铁塔已经于****年收购全市所有的移动、电信、联通的通信铁塔),本次无人机巡检项目,都可依托铁塔机房资源,快速实现部署无人机巢、实现无人机跳飞、覆盖全域巡检的目标。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节约建设投资成本:铁塔基站都配有铁塔、机房、电源配套及传输设备,可快速满足部署无人机巢、电源取电和网络传输的需求,节约了市电引入和网络施工的投资成本,降本增效,并大大缩短建设工期。金华市铁塔公司配有****小时的专业运维团队,结合铁塔电、网、维一站式服务,为无人机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符合政府共建共享的政策要求:在金华铁塔公司的通信铁塔上部署安装无人机机巢,符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金政办发〔****〕*号)中资源共建共享、绿色化建站方案的相关要求,推动“一杆多用”的建设和应用,实现资源整合,充分体现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原则,可快速满足政府部门的管理需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龙川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金汇路***号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磐路****号金磐数字经济园B座***-***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