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体能训练专项器材采购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年**月**日
一、合同编号: JH**-******-*****-***-***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体能训练专项器材采购
三、项目编号: JH**-******-*****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体能训练专项器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 大连市旅顺口区友谊路**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北京康耐特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号楼*-*内*层***室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体能训练专项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完成,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商北京康耐特贸易有限公司完成以下产品的交付:超负荷离心训练测功仪(含软件),上肢离心训练测功仪(含软件),腿伸展离心训练测功仪,腿弯曲离心训练测功仪,低氧帐篷,悬吊训练系统,动态平衡测试及训练系统,专用定制人造功能性草坪,室内地胶垫。
履约要求: 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验收报告: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质量保证期:*年售后服务要求*. 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提供一名服务人员进行随队指导,时间*个月*.产品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年。*.我公司保证合同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质量自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后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时间不少于质保期。对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的,我公司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在十五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如果我公司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我公司承担,采购人对我公司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履约地点: 辽宁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年**月**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郭挺 赵桂凤 王丽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