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桂林市七星区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年 * 月**日就七星区宣传广告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七星区宣传广告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QXDH*******)。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七星区**万元以下宣传广告定点服务采购项目,入围**家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供应商,其中A分标入围*家广告类供应商,B分标入围*家印刷类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二年。(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入围A、B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日期:****年* 月 ** 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楼北区)。 评标委员会名单: 谭保荣、秦孔岩、王亚蓓、李宛青、董娟。 采购人代表: 董娟 。 五、定标日期:****年* 月 ** 日 六、中标信息: A分标:
B分标:
中标标的基本信息:
七、未中标情况: A分标: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情况: A分标:
B分标: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桂林市七星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号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号 项目联系人:李明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