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丙一路与人民大街交汇至兴运路与丙一路交汇)保温管材、保温管件及直口保温采购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ZGY-*******-HW;
*.*项目名称:永春*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丙一路与人民大街交汇至兴运路与丙一路交汇)保温管材、保温管件及直口保温采购招标;
*.*招标范围:永春*号锅炉房与新诚锅炉房联网工程(丙一路与人民大街交汇至兴运路与丙一路交汇)的预制直埋保温管、保温弯头、接头直口保温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供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的pdf版扫描件发送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com)获取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法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号吉林日报副楼*楼第一开标室;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号
联系人:姜远航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
联系人:金锋
联系电话:***********
来源: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金锋
复审:闫春生
终审:姜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