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怒交破管知﹝****﹞第*号
云南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怒江江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云南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怒江交运”)与怒江江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怡地产”)实质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年*月**日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提请云南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怒江江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的债务人财产处置方案(补充部分)》(以下简称“《财产处置方案》”)和《关于提请云南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怒江江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的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和已表决通过的《财产处置方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拍卖等处置,现怒江交运集团的部分资产已经处置。鉴于目前资产并未全部处置,但部分债权已经满足分配条件,故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和《财产分配方案》对债权先行进行预分配,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分配顺序和原则
根据《财产分配方案》规定,管理人将按照如下顺位预分配债务人财产:(一)破产费用;(二)共益债务;(三)施工优先权(若有);(四)担保债权(若有);(五)职工类债权;(六)税款债权;(七)普通债权。
债务人财产按照上述先后顺位进行分配(预留),由于目前施工优先权涉及的建筑物和担保债权涉及的担保物尚未处置成功,故本次清偿不涉及施工优先权债权、担保债权的分配;其他优先债权则清偿(预留)后,按照申报笔数对普通债权清偿如下:
*.经过债权人会议核查且无争议的普通债权,**万元(含**万元)以下部分全额清偿。
*.对于经过债权人会议核查,但有争议的,视争议情况进行预分配。
*.未经过管理人认定或者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含提出异议管理人调整后未经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暂不清偿,待债权经过债权人会议核查无争议后且满足支付条件后分批进行清偿。
二、预分配程序
*.计划预分配时间:****年*月**日开始。
*. 本次分配债权人需按照财务制度开具发票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收条,具体收条详见附件*。
*.管理人将按照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供并确认的银行账户进行清偿,若银行账户涉及到变更的,请联系管理人,并将变动后的账户信息与收条一并提交至管理人处,变更收款账户说明(变更收款账户为本人/本公司名下另一账户使用)或指定收款账户说明(变更收款账户为他人/另一公司名下使用)详见附件*。
*.请各位债权人将收条、变更收款账户信息的说明递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处,管理人将按照收条先后时间予以清偿,节假日将顺延。
*.按照《财产分配方案》要求,本次债权人的清偿款将由云南怒江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户予以拨付。
三、预分配方式
本次预分配以货币方式进行,由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转账支付,债权人收款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若因债权人自身或其关联方的原因,导致分配款不能到账,或债权人账户被查封、冻结、扣划,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
四、预分配提存
*.本次预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
*.对于已申报但不符合本次预分配条件的债权,管理人按照已审定债权金额进行提存,待符合分配条件后再次进行分配。
对上述债务人财产预分配事项有疑问的,请联系管理人,管理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
联系人:怒江交运管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大练地街道驼峰路六库客运站***室
特此通知。
附件:
*.《收条》
*.《变更收款账户说明》或《指定收款账户说明》
云南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根据本公司/本人签署的《破产债权审查通知反馈表》,本公司/本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对云南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怒江交运”)、怒江江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怡地产”)享有元的债权。
本公司/本人于****年月日收到云南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代怒江交运、江怡地产支付的清偿款元(大写:)。
该笔款项系本公司/本人在怒江交运与江怡地产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程序中确认债权的清偿款,依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关于债权受偿的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受偿,本公司/本人对上述支付的清偿价款及清偿的事实予以认可,无任何争议。
债权人(签字捺印/盖公章):
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
变更收款账户说明
本人/本公司申报怒江交运、江怡地产债权时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为户名:,账号:,开户行:,为便于收款,本人/本公司确认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为户名:,账号:,开户行:。
特此说明!
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人(签字捺印/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信用代码:
年月日
指定收款账户说明
本人/本公司申报怒江交运、江怡地产债权时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为户名:,账号:,开户行:,现因本人/本公司自身原因特指定怒江交运、江怡地产债权清偿至名下,收款账户为户名:,账号:,开户行:。收款人同意代为收款,管理人向债权人指定收款账户支付的款项即视为清偿债权人享有的怒江交运、江怡地产债权。
特此说明!
附:收款人银行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债权人(签字捺印/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收款人(签字捺印/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