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516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56号房地产出租(租期15年)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和平区 发布时间:2023-12-10
项目编号:GR2023LN1003086
项目名称:2023)2516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56号房地产出租(租期15年)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LN*******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号房地产出租(租期**年)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B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招租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平方米、无证房屋****.**平方米)。国有划拨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房产为现状出租,当前处于在租状态,租期最长至****年**月**日,最终承租方需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不可提前终止,出租人不负责腾退工作。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租金日起由承租方享有房屋租金,出租方已收取的租金,应将对应租金转交给承租方。 *.出租人对意向承租方给予*个月免租期,意向承租方需在免租期内对房产进行修缮、装修,意向承租人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修缮进行设计、监督、验收、检测并出具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通过后,出租人需将上述相关资料和费用报甲方备案存档,方可继续施工装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对于免租期部分,如承租人提前退租,承租人需按照实际租期与约定租期(**年)的实际比例享有免租期租金减免。不予减免的部分由出租人从保证金或租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补足。 *.本次对外出租的房地产允许部分转租,转租比例不得超过房产总面积**%,如超过,需提交书面材料至出租人审批,取得书面同意确认后方可转租。 *.本次出租房产出租人有整体转让计划,意向承租人需在租赁协议中同意租赁期间产权人对外转让该房地产,如房产出售成功,房产成交人及承租方需协商签订新租赁协议,意向承租人需与新产权人协商原出租合同条款执行至租期到期日;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扣除沈交所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