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区海警业务用房新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嵊泗县接待中心)建设的南港区海警业务用房新建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 * 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泗县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舟山城星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雷)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日历天,得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诚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盖芳)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日历天,得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海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陆满良)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日历天,得分**.**分。
评标纪要: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舟山市豪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洲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衡盛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核查发布日期为****年*月**日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且经系统询标,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条第⑤项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上述*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向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并同时告知嵊泗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嵊泗县接待中心)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县招投标综合监管:嵊泗县政务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