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XJ-****-***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三段地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三段地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非联合体供应商(小型、微型企业)*%评标价=投标总报价×(*-*%)*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不再享受本表序号*的价格扣除)*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评标价=投标总报价×(*-*%)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价格扣除相关要求。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小微企业名录”(****************)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