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二)
本次答疑作为延平区大横镇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编号:E*******************)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
一、因原项目甲供材料及设备明细表与招标控制价不符,现将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 **:**现变更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同步顺延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以银行到账为准)。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现变更为****年**月*日**:**。
二、变更后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XML文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本项目补充通知附件内下载。如有投标报价方面疑问请咨询:*********** 陈工。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大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