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烘干机采购及安装”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X[********]-****”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招标人为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粮食烘干机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JLBTZBF****-CG**;
*)采购内容:粮食烘干机及周边配套设备*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交货及安装期:设备交货时间为:****年*月**日前。设备调试及培训指导期为**天,待具备试机条件后,自需方书面通知供方开始进行设备调试之日起计算。
*)供货地点: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院内;
*)预算金额:***.*万元;
*)验收标准:《粮食干燥成套设备检测验收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粮食烘干机及成套配套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并提有完善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质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上截图或打印报告。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经销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提供复件需加盖厂家公章(鲜章))。
注: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原件备查。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东丰县东丰镇江城大路****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东丰县西城区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东丰县西城区人社大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华粮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东丰县东丰镇
邮 编:******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丰县江城大路****号
邮 编: ******
联系人:马兰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