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朱坑镇美丽集镇景观设施、广告标识等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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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弋阳县朱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弋阳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弋阳县朱坑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弋阳县朱坑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弋阳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弋阳县百望示来城S*栋**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YBZ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弋阳县朱坑镇人民政府朱坑镇美丽集镇景观设施、广告标识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以更正内容为准: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最新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外地企业投标需提供**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如因疫情期间项目未能按时完工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弋阳县朱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弋阳县朱坑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弋阳分公司
地 址:弋阳县百望示来城S*栋**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