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竞价成功者在签订合同前需向于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交纳鱼池押金****元。如有违约行为,该押金归于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如无违约行为,合同到期后该押金将退还。该押金在承包期内所产生的利息归于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承包期间依据土地现有条件,鱼池由承包人自行管理,水电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出现任何问题与村集体无关。 *.承包期内,承包方只能按照现土地性质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与面积,不得外卖土方,不得种植树木,对于土地使用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交出所承包鱼池,股份经济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鱼池及地上物损失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于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补偿、赔偿方式及金额必须按照国家补偿、赔偿标准获得,且需将对应征收、占用土地无条件归还给发包方。 *.鱼池承包合同期满前,承包人应完成净坑,清除地上物,否则押金不退,坑内养殖物、地上物归于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于古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处置。 *.承包人若转包,需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原件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