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归档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THGGZY-ZCGK****-***),确定*** 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如下:
***一个标段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郑州中博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万元 |
一、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归档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GGZY-ZCGK****-***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电子档案归档及配套设施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 ;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
电子档案归档及配套设施 |
郑州中博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 号中州国际饭店 **** 室 |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段振浩、尚东挺(业主代表)、周军恒、涂杰、张雅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地址:唐河县凤山路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唐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唐河县凤山路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院*号楼内第二层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