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御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等*户不良债权进行部分处置或整体打包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单位:万元
序号 | 地区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利息计算截至日 |
担保情况 |
* | 新乡 | 御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 | ****.** | ***.** | ****.*.** | 抵押物:御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封丘县世纪大道西段路北*****.**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厂房与位于封丘县北干道西段路南*****.**㎡工业用地及****.*㎡厂房提供抵押。保证人:杨梓及其配偶史如芹。 |
* | 新乡 | 河南省金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 | **.** | ****.*.** | 抵押物:新乡锦隆纸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封丘县北干道西段路南、新长公路路南的工业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厂房面积合计*****.**㎡。保证人:高良及其配偶刘爱先、高春江及其配偶侯爱红。 |
* | 新乡 | 封丘县顺安现代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 | **.** | ****.*.* | 抵押物:河南广兴元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乡市封丘县瑞丰花园北门的商业房产****.**㎡。保证人:河南广兴元商贸有限公司、周秀云、李士辉、刘天飞、白翠洁、赵晓军、陈强、姬小强、邱瑞华。 |
* | 新乡 | 河南省金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 | ***.** | ****.*.** | 抵押物:刘爱先及高良名下位于封丘县黄池路北段路面积***.**平方米住宅;吕建玲及赵永涛名下位于封丘县南环路西段路面积***.**平方米住宅。保证人:河南新宏化工有限公司、河南鸿顺起重设备有限公司、高良及配偶刘爱先。 |
* | 新乡 | 河南省卫辉市华瑞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保证人:卫辉市凌锋特种纸有限公司、卫辉市豫北化工有限公司、牛瑞华及其配偶刘青荣、牛忠林及其配偶秦燕燕。 |
* | 新乡 | 新乡市康达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保证人:曹洪波、崔山朵、汪守云 |
* | 新乡 | 新乡市雯德翔川油墨有限公司 | ****.** | ***.** | ****.**.** | 保证: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王雯德及其配偶郭杰英。 |
注:利息计算截至日后利息、罚息、复利等依据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计算,具体数额以相关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收益、费用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拟处置债权所对应抵质押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投资人要求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东区龙子湖尚贤街**号自然资源大厦C座*-*层
邮编:******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孙女士、马女士
联系电话:****-********、****-********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周女士:****-********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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