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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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阳市安州区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作业市场化(第二轮)项目 | 采购内容: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城区(城市规划区花荄镇、界牌镇已建成区内)生活垃圾、乡镇小型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的生活垃圾收运至秀水镇等*座大型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本乡镇内的小型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座小型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垃圾收运、管理和维护。实现安州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收运体系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运营。 需满足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按一年合同的总价*%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圆满履行合同终止后,无任何纠纷,招标人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项目实施期限为*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后重新采购实施单位。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辖区设立项目部和固定办公场所,中标企业可优先租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的垃圾清运车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积极配备新能源垃圾清运车辆,保证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绵阳市安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