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全市职工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二、 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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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内容、使用范围及数量、预算详见下表。
包号
需求单位
采购内容
就餐人数(人)
预算金额含税
(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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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井分公司
食堂食材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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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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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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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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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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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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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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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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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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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费用包括服务人工成本、管理成本、合理利润、保险、税费以及提供委托服务的所有成本费用。本次采购费用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承担。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个包。
最高限价设置
包号
需求单位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月)
含税最高限价总价(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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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井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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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成本、管理成本、合理利润、保险、税费以及提供委托服务的所有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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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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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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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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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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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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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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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经营资质。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供应商****年*月*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须具有类似业绩。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五、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扫描付款需备注供应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