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 南京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M |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号生命科技创新园北区**号楼(江宁高新园) | **.**(均分制) | **% |
服务类 |
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中医医院第三方检验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 苏州市相城区中医医院第三方检验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 实验室能开展省卫健委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所设置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化学发光、免疫、临床微生物、临床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学等)。应拥有符合采购单位检验项目开展的仪器设备(如生化仪、发光仪、酶标仪等)。 服务时间: *年 服务标准: 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和磋商采购文件及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
范觉昕、朱文明、徐红星
预算金额 ***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 ***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 ***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 ****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预算金额 ****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 ***万元,则代理服务费=***万元以下部分×*.*%+(***万元-***万元以下部分)×*.*%。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元整计收,由成交单位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佳静、陈浩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