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新化县鑫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气泡膜与气泡袋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
项目名称:新化县鑫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气泡膜与气泡袋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化县高新区向红工业园循环A区*号栋
建设单位:新化县鑫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鑫时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年*月**日
附件:新化县鑫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气泡膜与气泡袋生产线建设项目(公示稿)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项目业主和环评机构对环评报告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