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充市委宣传部与四川广播电视台****年度合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南充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南充市委宣传部与四川广播电视台****年度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与四川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南充正处在组团培育省域经济副中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亟需借助受众广泛的主流媒体优势,讲述南充故事、展示南充形象、传递南充声音,大力争取全省上下支持,广泛凝聚全社会发展合力。而四川广播电视台作为四川省内唯一省级“党台”,目前已面向大陆和海外部分地区开通了卫星频道、新闻频道、文化旅游频道等**个电视频道,是我省党媒面向海内外宣传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旗下的四川卫视,更是全省唯一覆盖全国的省级卫视频道,受到全国电视观众的喜爱。对于南充实现“赢取省域支持、凝聚广泛合力”目的,四川广播电视台具有其他省级电视媒体无法比拟的绝对优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一)的规定,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名称: 四川广播电视台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号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鲜建鑫
联系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石磬
联系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号楼
联系电话: ***********
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与四川广播电视台宣传合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