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第三批)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宾川县****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第三批)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该章节为招标文件模板格式,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删除,亦可原封保留)”表述有误,现做如下修改:
一、该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该章节为招标文件模板格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二、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理州)(http://ggzy.yn.gov.cn/#/homePage),在网上自行获取。
三、更正之后的开标时间不变。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注:
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宾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赵工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