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丽水信产集成运维服务技术业务外包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年丽水信产集成运维服务技术业务外包项目】项目采购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年丽水信产集成运维服务技术业务外包项目所需的软件集成、网络集成、安全集成、系统集成、弱电集成等相关业务的运维服务的技术支撑服务。】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万】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若框架有效期未满,但执行规模已达到框架合同预估规模,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执行规模未达到本次框架合同预估规模,则框架合同自动结束】。
*.*服务地点:【丽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直接采购原因
【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号)第十八条直接采购的适用范围(四):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原供应商需通过招标、询比、谈判、竞价等竞争方式产生,但原则上不应无限制、持续地向原供应商进行直接采购。】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是****年丽水信产集成运维服务技术业务外包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根据****年丽水信产集成运维服务技术业务外包项目比选文件规定:“续签计划:【有】。【服务期内考核得分大于等于**分且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比选人可与中选人进行续签,续签周期为*年。】”,丽水信产依据原比选文件的考核标准针对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于服务期内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该供应商服务期内考核合格】。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浙江中通文博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吕仕琪,***********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徐勇,***********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