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公安局工程定点服务自行采购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湖北省 | 黄冈市
发布时间:01月26日
招标单位:团风县公安局
中标金额:8.273665万元
联系方式
1898*******
联系人:王**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订单号:FWJJ****************

本次成交金额:¥**,***.**

采购单位:团风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文成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湖北庆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年**月**日

执行方式:竞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定点服务

采购需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项目新增钢构隔层等

需求附件:工程量表格__*_.pdf

服务响应说明: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如有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愿接受“黑名单”管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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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单位:武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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