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数字孪生云端场景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天府新区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数字孪生云端场景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预算金额:*******.**元
*、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号中铁卓越中心**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宜:因系统固化原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号**楼*、*、*、*号
联系方式:***-********(报名咨询)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文件咨询)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