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光明路第二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4-09-23
项目编号:JH24-210106-00151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光明路第二小学委托经营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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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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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内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内格式**开标一览表中的服务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更正为:服务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内格式**服务价格明细表备注中的服务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更正为:服务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中的★*服务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更正为:服务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中的★*付款方式及条件:付款方式及条件:(*)教师餐由学校按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每月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学生餐费及教师个人缴纳部分餐费由学校食堂财务统一收取,采取日清月结方式,每月初*个工作日内按学生用餐实际发生额支付上个月学生餐费。更正为:*、教师餐由学校按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每月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学生餐费及教师个人缴纳部分餐费由学校统一收取,采取日清月结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初*个工作日内按学生用餐实际发生额支付上个月学生餐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支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爽、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盖猛、王娜、苏春颖、郑连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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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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