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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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四中学分校项目施工图设计废标公告
项目名称:廊坊市第四中学分校项目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G****************
招标人:廊坊市第四中学
办公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张鹏跃****-*******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中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上善颐园蓼汀苑商业*号楼*单元*层***、***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谢添****-*******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廊坊市第四中学分校项目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爱民西道廊坊市第四中学原校址,四至范围:东至廊坊市劳动技工学校,西至育才路,南至廊坊市劳动技工学校,北至爱民西道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废标情况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为: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世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示期限:*日。于****年*月**日收到河北世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质疑事项是: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请求重新组织招标。经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办法(****)》及附表文件的规定判定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经请示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同意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特此公告。
开标日期:****年*月**日*:**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