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科技园建设项目勘察(下称“本项目”)于****年*月**日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项目情况作如下更正:
原投标函附录为: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
勘察服务期限 |
勘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工程勘察合同之日开始至本项目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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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
勘察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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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相关内容与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宇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