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广东省 | 清远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12-27
项目编号:QYHS20231219
预算金额:35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开标时间:2024-01-18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763********
联系人:未*
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人
0763********
联系人:未*
单位: 清远市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HS********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清远市清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清远市清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清远市清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清远市清新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书及****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 ,下午 **:**:**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号东方巴黎一号楼*层**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和大道中**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号东方巴黎一号楼*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清远市恒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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