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太仓市金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号商业用房(B*)、商务办公用房(B*)及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金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市金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号商业用房(B*)、商务办公用房(B*)及配套用房项目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高新区上海东路北,农商行大厦东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商业用房(B*) 、商务办公用房(B*)及配套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容面积*****.**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拟达到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年耗电约***万千瓦时、耗天然气约*万标立方米、耗水约*万立方米。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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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 年的。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在本项目投标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时效为 ****年 ** 月 ** 日及以后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仅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四、投标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号*号楼* 楼)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到 ****-**-** *.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代表(申请人代表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应携带一套纸质版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鲜章,非扫描件或复印件)、自****年*月以来连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记录)、CA 数字证书在投标(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申请人代表应当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并在招标人按资格审查程序解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核验。 (*)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需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按苏信用办(****)** 号文规定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 (*)请各投标申请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投标,企业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企业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 (*)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非投标保证金减免项目,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额缴纳。 (*)本项目需争创扬子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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