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晟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司
清算组告知书
(****)黑****强清**号
哈尔滨晟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年*月*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作出(****)黑****清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年*月**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作出(****)黑****强清**号决定书,指定黑龙江渡者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你作为哈尔滨晟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自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之日起至清算组执行职务终止之日止,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移交你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接受询问,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三)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
(四)配合清算组工作,完成清算组交办事项;
(五)承担《企业破产法》第**条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承担人民法院、清算组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特此告知。
哈尔滨晟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联系方式:李律师,***********
吕律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