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承包期内,不提供水、电、路、地上设施等,现有道路提供使用。 *.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地上物赔偿归承包方所有,土地赔偿归转出方所有。 *.承包期内,不得从事垃圾、废旧物品、废旧车辆等收购、拆解、分拣、处理等;不得堆放沙石料、建筑垃圾、粪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品、材料;不得破坏集体资产、土地或从事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质的事项。 *.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鱼池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鱼池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鱼池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日内与出租方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地块承租权,将扣除竞价成功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挂牌。 *.该项目承包期限为十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包期满,承包方须在一个月内将鱼池及周围土地恢复原貌,否则地上和水上附着物归转出方所有。 *.若中途断缴承包费,则地上和水上附着物归转出方所有,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 *.承包期内,债权债务及一系列安全问题,与转出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二次转包。 **.为提倡绿色无害化养殖,项目必须牲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环保设施与项目建设之同时,确保对项目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的影响。 ** 、合作社发包鱼池面积按照合作社确定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块鱼池及鱼池周边坡道等) **.项目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