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公安雁塔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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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奥奔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号院内北侧厂房 | 综合评分法 | 否 | 优惠率:**.**% | **.** |
合同包*(公安雁塔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服务类(西安奥奔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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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公安雁塔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 公安雁塔分局车辆维修采购全部内容 | *、具有车辆维修保养经验,拥有专业的维修车间,场地面积足以保证车辆正常维修 及停放。在维修车辆维修期间保证车辆安全,出现被盗、损坏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额 赔偿。 *、售后服务:具有**小时免费市内车辆故障救援的条件。具备一定量常用汽配件的 库存。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维护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 天完成。 *、供应商能提供应急服务需求,随时处理车辆突发故障。*、供应商提供的零配件必须由所维修车型制造厂直供、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 料和工艺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供应商对更换的配件及车辆各种检修明确质保时间,因配 件质量问题或维修技术问题引发车辆次生故障,须由供应商负责。 *、车辆发生大的故障,供应商须先上报维修方案及初步评估维修费用。 *、车辆配件报价、加工件报价等,须采购方确认。 *、应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交车。 *、应建立详细的车辆维修台账。 *、若成交后,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供应商在维修生产中应遵守和执行下列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标准,以保证维修质量 。 (*)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 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技术标准; (*)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机动车维修在国标、部标、地方标准没有涉及到的维修项目,应参照原车生产 厂家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同时制订企业标准,报市汽车 维修主管部门或更高级主管部门确认和备案。 **、维修出厂的车辆,实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制度。整车修理的车辆的质量保 证期不少于***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万公里);二级维护的车辆,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公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 正常使用,原维修厂家应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车辆返修率要控制 在*%以内。 **、须建立“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对维修的车辆实行自进厂签订合同、派工作业 、过程检验、装配、整车检测到合格出厂等全过程质量负责制。 **、凡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相关人员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 项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 **、由于修理或配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车辆故障,由投标人进行保修或返修,所产生 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必须是正厂零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副厂合格零 配件的,应事先告知用户,并在维修单中注明。严格禁止使用假冒劣质零配件。在取得送 修单位同意并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发动机 、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 **.维修的车辆出厂,必须经专门的质检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并开具《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列明详细清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国家汽车维修标准。 | *,***,***.** |
司利增、刘年福、赵琦(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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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公安雁塔分局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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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
地址:雁塔区翠华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凤城五路FED创新中心B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博延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