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智能交互终端(身份核验)系统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服务方案。方案中要包含质量保证(保修年限)、供货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供货计划、安装调试方案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内容、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急措施、定期巡检及软件升级等服务承诺)、本行业服务优势等;
*、首次报价单(详见附件*)。
注意: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区**楼****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本次采购公告以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首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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