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价采函〔****〕**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年*月**日-*月**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