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直管公房应急维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直管公房应急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执行,按预算金额收取,由中标人承担。 *、原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请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自行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望周知!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关于解密: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器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房产局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盾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号格林玫瑰湾公寓A*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忻悦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