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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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远安县城区教育设施能力提升工程(嫘祖中学综合楼)监理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壹拾叁万玖仟壹佰元整(小写:**.**万元)。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远安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