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购买展馆“公众责任险”,为展馆开放式运营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保障。现通过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采购“公众责任险”,具体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年度公众责任险项目
(二)采购人:
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三)预算金额:*****元/年(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四)服务合同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二、采购需求
(一)保险期限:**个月。
(二)保险范围:
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拥有及其管理区域或其应承担责任区域范围内。
(三)保险需求:
公众责任险保险基本约定:
期限**个月,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限额不低于****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限额不低于***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医疗限额不低于**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不低于***万元,累积责任限额不低于****万。
公众责任险特别约定:
(*)条款效力优先约定:本保单内容中特别约定、特别条款、基本条款,以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人身伤亡无免赔。
(*)本保单承保项下停车场区域范围内造成的保险事故损失,每次事故每车位赔偿限额为**万,累计赔偿限额***万。
(*)保险人同意附加无责救援费用(累计无责救援费用责任限额:**万、每次事故无责救援费用责任限额:*万)。
(*)保险人同意附加无过错责任(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 万、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 万)。
公众责任险特别条款:
(*)社交娱乐活动责任条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食品、饮料责任条款(*)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建筑物改变条款(*)灭火及所致水损条款(*)附加火灾、爆炸、烟熏及水损条款(*)停车场责任条款(**)附加错误和遗漏条款(**)附加不受控制条款(**)附加预付赔款条款(**)叉责任条款(**)放弃代位追偿条款(**)公众责任保险附加现场保护特约条款(**)附加展览和促销活动责任保险条款(**)附加急救费用条款(**)附加车辆装卸责任条款(**)附加急救责任保险条款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或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年*月至**月任意一月的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委托证明盖章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机构介绍(需包含项目所在地的营业网点分布情况);
*.含价格的保险计划书或保险方案、服务承诺(需包含理赔流程以及拟投入的人员情况);
*.经审计的****年度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含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材料;
*.近*年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相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等,业绩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保险机构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不超过*项);
(三)凡有意愿参与该项目比选的投标人备齐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密封提交至
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标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号
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项目采购方联系方式
项目采购方:
贵阳市城乡规划展览馆项目采购方联系人:蔡伟浩
联系电话:***********